我省出台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现代农业

发布者:bat365正版唯一官网发布时间:2011-01-06动态浏览次数:255

我省出台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现代农业

    近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在《意见》中,浙江对引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具体主体和数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在政策上提出大学生农业就业、创业的相关扶持要点,这在浙江尚属首次。
    “如今,大学生从事农业工作,好比‘穿着皮鞋种田’,早已不再是过去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生产了。”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说,“不体面、工作累、薪水少”等对农业的传统理解是现代农业人才引进的一大难点,这也是广大大学生对现代农业理解的一个误区。
    为了更好地契合“十二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黄金机遇期,解决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人才紧缺问题,本次《意见》的提出,将对引进现代人才、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等现代农业领头人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
   《意见》中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原则上是本省户籍地大学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一、经主管部门评定的省、市级示范农业合作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年基本报酬不低于2万元;二、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理事长,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在省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具体由县级政府规定),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无论是农业专业还是非农业专业的大学生,都可享受政策支持。
    除此之外,对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学毕业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并连续补助3年;各级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优先安排相关现代农业扶持项目。
   《意见》中同时提出,争取到2015年,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1名以上大学生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全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大学毕业生达到5000名左右。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社官计划的意见.doc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doc